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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两级学生工作管理模式

  • 2019.01.14
  • 队伍建设
院系两级学生工作管理模式

  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院学生处、团委合署办公,是学院负责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

  学生处主要负责全院学生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对学生管理者提出工作要求;负责起草学生手册,汇编学生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及全院统筹性的工作、院级大型活动的组织安排;对各系学生工作和共青团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与考核;负责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的研究,贯彻上级指示要求,进行校际学生工作经验交流等。

  各系学生管理部门按照学生处制定的要求和各项政策、制度,具体实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总的原则是:学生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系(部)作用,系内的学生工作主要由各系负责。

  一、学生思想教育

  (一)学生处、团委

  定期了解和全面把握学生的思想状况,制定和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各系开展各类思想教育活动。

  (二)各系

  主要负责本系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依照学院和本系的学生教育安排,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围绕树立良好的校园风气和促使学生成长成材的目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二、辅导员管理

  (一)学生处

  1.制定并完善《广东工商职业学院辅导员管理制度及工作职责》、《广东工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

  2.指导各系做好辅导员工作;

  3.抓好辅导员队伍建设,了解并掌握辅导员工作情况,对各系的辅导员考核结果进行审定,根据审定结果实施相应奖惩;

  4.组织辅导员进行业务培训、技能学习和经验交流等。

  (二)各系

  1.按照《广东工商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本系工作实际,制定本系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2.具体领导和组织辅导员开展工作;

  3.对本系辅导员进行管理、培训、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

  4.做好辅导员的推优工作。

  三、学生干部管理

  (一)学生处、团委

  1.负责全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确定各类学生干部职位数;

  2.负责对院级学生干部和各系主要学生干部进行培训;

  3.负责院学生会干部的选拔,指导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4.负责院学生会干部、团委委员的考核;

  5.负责各类学生干部的表彰、奖励。

  (二)各系

  1.负责本系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

  2.选拔本系学生会、团总支干部,指导系学生会、团总支开展工作;

  3.负责本系各级学生干部的考核,指导各级学生干部开展工作;

  4.推荐本系优秀学生干部。

  四、学生日常管理

  (一)学生处、团委

  1.制定并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指导、督促与考核各系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确保学生管理制度的落实;

  3.充分发挥学生会、自律委在学生早操、课堂纪律、(午)晚休、宿舍卫生、周末(假日)离校、大型活动等日常管理中的作用,指导、协助各系搞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4.对各系日常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二)各系

  1.全面落实学院的各项学生管理制度;

  2.根据本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系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3.负责指导本系辅导员搞好班级日常管理工作;

  4.及时了解、发现并处理学生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5.指导本系学生干部,检查本系学生早操和到课情况。将各班早迟到、缺勤人数进行登记,对各班级进行量化考核;

  6.指导本系学生干部对本系班级晚自习出勤和纪律情况进行检查,查明缺勤原因,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对各班进行量化考核;

  7.指导本系学生干部做好就寝检查工作,严格按作息时间熄灯、协助值班老师检查就寝情况并做好记录。对违纪现象进行制止并做好记录,对各班进行量化考核;

  8.指导学生干部定期检查教室、宿舍卫生情况,公布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与班级考核、学生日常综合考核挂钩。

  五、考勤

  (一)学生处、团委

  1.逐步完善《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考勤制度》;

  2.对各系考勤进行指导、检查和考评;

  3.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学生进行处理。

  (二)各系

  1.认真执行《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考勤制度》的规定;

  2.使用和管理好请假条和考勤册,将考勤情况做好记录;

  3.每月或每周对学生考勤情况进行公布,上报学生处;

  4.对严重违犯考勤制度的学生及时上报学生处,并提出处理意见。

  六、学生日常综合考核

  (一)学生处、团委

  1.制定、完善《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二)各系

  1.按照《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负责对本系学生的具体考核;

  2.学期末(期末考试后),将本系考核结果汇总后上报学生处。

  七、奖学金评定

  按照《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的规定,由各系具体负责实施,报学生处审核、公示,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由各系负责发放。

  八、学生贫困补助及学费减免

  (一)学生处、团委

  1.逐步建立和完善我院学生贫困补助体系、完善自主管理办法;

  2.审核、公示各系上报结果,确定补助、减免对象及金额,报上级领导审批。

  (二)各系

  1.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建立贫困生档案;

  2.推荐贫困补助、学费减免学生名单和确定补助、减免额度。

  九、学生处分

  (一)学生处

  1.严格执行《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对学生的处分,由违纪学生所在系提出处理意见,学生处审核,报院领导审批。

  (二)各系

  1.组织学生学习《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

  2.预防为主,重点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3.加强开学初、放假离校前、周末等重点时期校纪校规教育;

  4.对违纪学生进行调查、教育,给予记过以下处分,提出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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