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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备用钥匙管理条例

  • 2019.01.14
  • 公寓管理

  学生宿舍备用钥匙管理条例

  学生宿舍是学生主要的生活场所,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确保学生宿舍内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为学生提供便捷、安全的住宿环境,特对学生宿舍的钥匙管理制定如下条例:

  1. 学生宿舍钥匙的保管与使用
  1. 学生宿舍钥匙分别由生活辅导员和学生分别保管,其中生活辅导员保管的为备用钥匙。
  2. 学生对自己所有的钥匙拥有使用权,学生需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如有丢失应及时向生活辅导员报告并采取相应安保措施。
  3. 学生不得私自破坏和更换宿舍门锁,如需更换,需及时向生活辅导员报备上交备用钥匙。
  4. 备用钥匙由各个宿舍区的生活辅导员统一妥善存放在值班室的铁柜中,上锁以保证其安全;钥匙的安全与使用由各区生活辅导员轮流负责。
  5. 备用钥匙原则上不可带出其宿舍区。特殊情况需向负责的生活辅导员申请并做好相应的登记
  1. 备用钥匙的借用与归还
  1. 备用钥匙无特殊情况和紧急情况不外借,需外借时借用人需按要求做好登记并及时归还。
  2. 备用钥匙只可借与本宿舍住宿的成员,学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宿舍钥匙时,应出示学校工作证和说明借用原因,得到生活辅导员的批准并登记。
  3. 学生借用备用钥匙时,需向自己楼栋的生活辅导员提出申请(口头申请与书面申请都可),出示学生证并说明缘由,获得允许后到本区值班室向值班的生活辅导员老师借用,出示学生证、身份证,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学生宿舍备用钥匙借用登记表》,“归还时间”在归还备用钥匙时填写。
  4. 学生借用钥匙应在开门后及时归还,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30分钟时生活辅导员有权收回借用的钥匙并如实在“备注”一栏填写“超时”并上报。

  5.广东工商职业学院学生处对本条例拥有最终解释权与修订权。

   

   

   

  学生处    

  2017年3月